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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孩子未满周岁,丈夫提出离婚被驳回
【案 情】
2002年3月,林x生(男)与张x登记结婚。2003年1月间, 张x生育一女孩,林x生与张x因家庭琐事发生了争吵后,张x一 气之下,带着孩子回娘家生活。林x生多次请求妻子回家未果后, 2003年5月,林筌生便以性格不合为由,向">去院起诉要求离婚,但 是,在离婚起诉书内,林x生没有提及孩子出生的情况。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原、被告所生的孩子未满周岁,即女方分 娩后未满1年。而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 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 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 在此限。”本案中,被告张x分娩才4个多月,遂依照《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39条第1款的规定,法院裁定驳回了林x生的起诉。
【分 析】
《婚姻法》如此规定,主要考虑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 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女方精神和经济上 的负担,一方面胎儿和婴儿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需要父母合力抚 育;另一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韵康复,此时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 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胎儿或婴儿的 保育,因为母亲的情绪将直接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 成长。本案中,在孩子未满周岁之时,林x生起诉离婚违反了法律 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 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见, 女方有下列三种情况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怀孕期间, 是指女方自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止的期间,通常为280天左右; (2)">女方分娩后1年内,即指婴儿出生之日起至年满j1周岁‘之日 止;(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即指女方流产之日起6个月内。
因此,在孩子未满周岁时丈夫起诉离婚的,将被驳回。法律虽然限 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后或中止妊娠后的一定期限内离婚的权 利,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请,受理与否,关 键看人民法院是否认为“确有必要”。例如,男方得知女方与他人 重婚、姘居、通奸怀孕,女方所怀或所生之子并非自己亲生,即使女 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仍有权 提出离婚,法院对此种特殊情况可认为“确有必要”而予以受理。 另外,如果女方自愿放弃其特殊期间的法律保护提起离婚诉讼的, 不在此限,法院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