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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女儿七年缺母爱 法官重拾其亲情

时间:2018-05-15  【转载】

4月4日上午刚上班,宝鸡市陈仓区的杨某急匆匆来到岐山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送来一封感谢信,不停的对蔡家坡法庭庭长杨军华说,“杨庭长,太感谢了!我老父亲晚上终于能睡着了”。


  杨某与龚某2011年离婚,女儿由龚某抚养,儿子由杨某抚养。后龚某将女儿户籍迁入岐山,但女儿却由杨某一直实际抚养。七年时间中,龚某未曾看望过孩子,也未给过抚养费。现女儿因户籍不在陈仓区,中考受到影响,故杨某一纸诉状将龚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等。庭前,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杨某情绪激动,言语偏激,质问法官,控说龚某的种种不是,而龚某又是避而不见,电话中总是讲困难及杨某的是是非非。面对这样的情形,法官没有放弃,继续耐心的对龚某释法说理,对杨某细心劝解。在法官不厌其烦的劝说下,龚某终于同意委托其兄参与案件调解,杨某也在法官的疏导下,打开心结,同意调解。经法庭调解,女儿由杨某抚养;龚某支付之前七年的抚养28000元,后按月支付抚养费。协议达成后,龚某当天履行了28000元,同时在法官督促下,孩子户籍及时得到迁转,确保了孩子考试不受影响。


  一纸感谢信看似普通,却是群众对法院、法官工作的认可。一份失去了七年的亲情,通过法官的努力重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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