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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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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后顺手牵羊 男子获刑七个月
时间:2018-03-03 【转载】
闽清一男子开房约会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后趁机窃取财物。近日,闽清法院依法审结该起盗窃案,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7年7月中旬,王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红某,两人很快在微信上聊得火热。2017年8月,王某相约红某见面并开房发生性关系。而后,王某趁红某洗澡的时间,将其放在该房间的双肩包盗走,该背包内含黄金首饰、手机、现金等款物合计价值7600余元。后王某因再次实施盗窃被警方当场抓获。
闽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共计76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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