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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继父被宣告死亡 继女要求侄子腾房
时间:2017-05-30 【转载】
高甲被法院宣告死亡时在顺义区留有由其侄子高乙使用的三间北房。经法院调解,该三间北房归高甲的继女马某所有,可高乙拒不腾房。马某遂将高乙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马某诉称:高甲与马某系继父女关系,高甲与高乙系叔侄关系。高甲于2011年8月经怀柔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其名下有坐落于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的一处宅院。2015年5月经顺义区人民法院调解,该宅院的三间北房归原告马某继承所有。但高乙至今一直占用该房屋,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高乙腾退涉诉房屋并立即返还原告。
被告高乙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一、高甲没有儿女,一直由我照顾他的生活。1994年高甲结婚走的时候,将涉诉房屋和院落交给高乙,让高乙管理使用,并承诺百年后归我所有。在高甲走后的21年来,高乙精心维护看护涉诉房屋,对涉诉房屋进行修缮,水电安装等。如果原告想要房屋,需支付我劳务费和修缮费。二、高甲将房屋交给高乙时,明确表示高甲不回来,高乙可永久使用。目前高甲生死不明,该房屋应该由自己继续使用。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