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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踪多年,如何办理离婚?

时间:2017-01-20  【转载】

肖女士问:我丈夫离家出走已经两年了,还带走了全部存款,我想和他离婚,该怎么办?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据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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