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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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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老是打架?三步建个坐标系,让每条规定都有专属地址
东莞洪梅律师获悉
规章制度常常彼此冲突,给每一条制度赋予一个“坐标”,将公司从无序状态拽回到正轨上 ,这可行吗? ,这能实现吗? ,这靠谱吗? !
坦白讲,我瞧见过好多公司因制度呈现出自相矛盾的状况,致使日常运营仿若步入迷宫一般。前些日子,我与友人小李一同用餐,他所在的制造企业因采购合同条款与财务结算办法相互抵触,进而致使一笔金额巨大的订单长时间无法支付款项,供应商叫嚷着要停止供货,现场的生产线停顿了两日,所有人都在寻觅责任人,然而却寻觅不到一条能够统管全局的制度。如此这般的场景并非少见,真正的问题并非是无人撰写制度,而是制度缺乏一个清晰明确的位置,缺乏明确的归属关系,缺乏能够追溯的上下链条。
我感觉去处理这类问题,重点并非是再度撰写十几份细则,反而是给制度构建“坐标系” 。将制度体系弄成三维结构 :按分层这种方式来告知你论重心处于哪儿 ,通过分分类这种做法来告知你功能边界在啥地方 ,依据分级这种手段来告知你该抵达什么深度 。解决上下冲突的办法是分层,上层制度如同纲,下层制度好似目,下层务必承接且不能冲突;打破部门壁垒的手段是分类,将制度依据功能模块归拢洪梅镇律师,使合同类、财务类、用人类在同一模块下确立统一规则;分级乃是在模块内部依照“原则—流程—操作”的颗粒度施行分配,让每一条制度在体系里拥有唯一定位。把这三者当作一个三维坐标系后,每一条制度都能够寻得自身的 “地址”,而不再是孤立的文本。
拿一个确切实际发生成为现实的、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例子来讲,会更具直观性。我们以前在一家有着众多不同业务线条的集团开展过试点工作,将合同管理单独做成一个模块,首先把集团层面的合同管理原则确定为顶层的制度,接着把劳务合同、工程合同、采购合同等视为二级流程制度,最终把审批表单、样本条款、结算流程制作成具有操作性、可供遵循的细则以及模板。实施之后,原本分散在人力,工程以及财务这三处的合同文本,被统一归口到法律事务部,任何合同类问题,先对照模块总纲查找原则,接着看流程与操作细则,问题定位和责任归属的速度显著提升,供应商争议处理时间也缩短许多。这个案例表明,分类的关键在于按功能而非按部门来归拢,归口管理并非权力集中东莞洪梅律师,而是责任清晰、规则统一。
要留意落地之际操作性的细微之处,以防体系沦为徒有其表的形式。先是要开展制度梳理工作,将既存制度依照“名字方面、当下负责人为准、适用范畴规定、引用上来的制度考量、对业务环节产生的影响”转化为表格形式,这一步骤看起来单调乏味,然而却是后续分层、分类以及分级行动的铺垫基石。其二就得构建起变更以及联动的机制:一旦上层制度出现了更新的情况,务必要具备知晓流程清晰告知下层制度的责任承担者,明确规定修订的时间限制以及校验道路,防止上层一经改动下层却照旧采用旧有的条款从而引发冲突。再进一步来说,需要将制度的执行跟信息化相互结合,运用制度管理相关的目录以及版本控制系统,把每一条制度的生命周期记录下来,把变更记录记录下来,把审批链条记录下来,如此这般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可追溯。
诸多企业于实践当中会踏入两个陷阱,其一乃是将分级搞得过于细致,致使“原则”被创作成操作清单,造成规则繁杂且对灵活性产生影响;其二是把分类和部门划上等号,部门出现调整或者人员发生离职便意味着制度失去效力。应对举措是秉持颗粒度与功能相匹配,原则性制度阐述方向与边界,操作性制度给出表单以及流程;分类以功能作为关键,允许职责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然而必须明确模块的归口协调者与最终批准者。简单来讲,制度要有“地址”,但同样要有“看门人”。
于执行节奏这方面,我给出的建议是,先开展具有周期性的小范围试点工作,并非进行一次性的全面改造。能够先行挑选一个痛点最为显著的功能模块,像是合同管理或者费用报销,在六至九十天这样的节奏当中,完成全面梳理、分层确定纲要、分类进行归口、分级制定细则以及一次内部培训,随后运用两至三个月来进行观察修正,最终将成熟的做法推广至其他模块。这种“先试点而后复制”的方式,能够迅速见到成效,降低组织方面的阻力,并且更有益于构建制度迭代的闭环。
技术与组织相互结合将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未来的几年当中,会有更多的企业去把制度治理以及数字化工具做深度融合,借助流程引擎推动制度的执行,利用链路追溯来减少人工对接所产生的成本,通过权限以及审批模板确保制度得以遵循。就我个人的想法而言,制度化管理并非是冷冰冰地进行文本堆积,而是要将规则嵌入到人的工作流程当中,能让员工在做事的时候自带制度导航,而并非是在做完事情尔后再去寻找规则。
而后,必须得讲,制度建设除去技术以及方法之外,更是一项文化工程。其落地关键点在于将“制度是来提供助力的”这一观念传递给一线管理者以及员工。唯有当众人目睹制度能够切实解决日常存在的痛点,而非增添工作负担之时,制度得以被持续遵循以及优化。为制度寻觅坐标,属于方法论;使制度被人喜爱且乐意遵守,才是终极目标。
是否在你所在的公司之中,存在着某一条制度致使你陷入抓狂的状态,又或者有过某次由于制度相互冲突而遭受损失的经历呢?将你所经历的故事讲述出来,大家一同探究是否能够把它转变成为一项带有“坐标”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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