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洪梅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hongmeilsh.com 洪梅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劳动争议诉讼咋起诉?欠工资有欠条或调解协议,就能直接告
东莞洪梅律师获悉
具有劳动权利东莞洪梅律师,和劳动义务作为对象的,是劳动争议,其本质是劳动领域里的利益冲突,它跟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以及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还有生活存在直接联系,因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引发纠纷。其他社会关系的争议并不具备上述内容。
由此可知,劳动争议具备颇为突出的专业性、复杂性以及社会性,鉴于此,我国从而施行“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明确规定在历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之后,原告方可提起诉讼。
然而,倘若劳动者凭借用人单位所出具的工资欠条当作证据直接发起诉讼,且该诉讼请求并不牵涉劳动关系的其他争议成分,那么这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方面产生的争端,会被视作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要是劳动者依据此情形提起诉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应当被确定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洪梅镇律师,对于劳动者而言,若其凭借用人单位所出具的工资欠条当作证据,直接发起诉讼,并且该诉讼请求并不牵涉劳动关系方面的其他争议,那么这种情况将被视作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进而人民法院会依照普通的民事纠纷来予以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其中的第一条第(二)项 !
一、要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申请,不予以受理,或者经过仲裁审查,决定不制作调解书,那么当事人能够依法,就协议内容里,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事项,去申请仲裁。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人民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的,可是存在下列情形除外:
……(二)当事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所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之下,仅仅针对劳动报酬争议达成了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却不履行调解协议所约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
以上二个法规,实际上是同一种情形,司法解释明确仅涉及工资的欠条,联合规定明确若单位与劳动者仅就劳动报酬达成调解协议,等同于单位确认了拖欠的工资,劳动者便可直接起诉,若同时主张工资以外的其他项目,那就只能先去申请仲裁。
洪梅 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