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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HR与员工必看!合法调岗抓好5个关键步骤,避免赔偿风险

时间:2025-08-28 23:4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洪梅律师获悉

部分公司的人力资源人员认为“调动岗位属于组织内部调配,只需发布通告即可”,因此随意将技术类职位更换为行政类职位,或者将工作地点从市区转移到郊区,随后却遭到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同时,一些员工在面临岗位调整时会感到不安,不清楚如何判断这种变动是否合规,糊里糊涂地签署文件之后又感到懊悔。其实,合理调整岗位并不难,关键在于掌握五个要点,这样既能顺应公司发展需要,又能规避可能面临的赔偿风险,同时也能让员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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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1:先查劳动合同,锚定调岗“合法基础”

调动岗位的初始环节,并非立即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而是应当首先查阅劳动合同——这是判定调动岗位是否具备合法基础的关键依据。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调整劳动合同(含变换岗位)必须双方共同商定,但若合同中预先明确了“合理的岗位调整界限”,例如“企业可以依据业务状况,在同类型职级内更改职员职务”“工作地点限定于XX市内部”,只要随后的岗位变动未超出这一界限,便能够降低商议的难度。

如果有事先确定好的规则,例如文件中明确说明“技术类职位可以在研发团队内部更换具体工作内容”,那么让软件技术人员从负责服务器端程序转变为负责客户端界面,就属于正常操作,不需要再进行反复的沟通和商议。

如果没有事先商定,不可以径直发送通告,必须先进行双方同意的沟通,不能以企业条例为借口强行要求更换岗位,否则即便发出通知,职员依然有权利抵制。

操作建议:若协议之中未载明工作地点变更事项,应当在签订新的工作契约时加以增补,以此防止日后的争议情形。

步骤2:主动协商+留痕东莞洪梅律师,避免“口说无凭”

许多公司因“仅沟通未存档”而遭遇困境:人力资源部门与劳动者口头商议后,劳动者当时未提出异议,事后却否认相关内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最终只能败诉。

合法协商的关键是**“谈透+记清”**,具体要做3件事:

发出调岗沟通文书,明确阐述调动理由,例如原先职位业务量减少,或者新职位需要增加人员,同时提供新职位的详细信息,包括工作职责、薪酬待遇以及办公地点,要求职员签署表示已了解并同意进行协商的文件

保留交流文字,包括微信或钉钉的对话,不要删除聊天内容,要使用原始手机设备保存,不能仅存图片;举行协商会议时,要撰写会议记录,需要参会者,如人力资源部门人员、部门领导以及员工,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员工若表示不愿意调动工作,不可使用“不服从调动就解雇”的强硬手段,应当尝试深入探讨工作调动相关事宜,例如是否需要接受岗前培训,或者探讨其他解决办法,例如商议解除劳动合同,强行变动岗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阅读至此,不妨先点个关注,以免失联!

步骤3:做“合理性评估”,这4点决定调岗是否合法

即便经过商议、契约中也明文规定,若调动岗位被认为“不妥当”,同样会被视作违规行为。仲裁机构评估“妥当性”,主要依据四个关键方面,公司必须事先进行考量:

新岗位与原岗位之间是否存在业务上的联系,这是岗位关联性的考量因素,例如销售转为销售主管,会计改任财务分析职位,这些属于合理调动,然而程序员调任保洁工作,设计师改做仓库搬运,则构成“跨领域不合理岗位变动”。

薪资的固定性方面:如果没有事先商定“职位调整伴随薪资变动”并且降薪有明确理由例如新职位的职责减少,那么岗位变换之后不能减少报酬——哪怕只是降低五百元,劳动者也有权利要求补偿差额。

工作地点由市区A写字楼变更为郊区B工厂,通勤时长从30分钟增至2小时,且未发放交通补助,极有可能被视为不合理安排。

工作负担不可突然加大,原行政类职位每日工作八小时,若调整后需每天额外工作四小时,即便报酬维持不变,也可能被视为不妥。

操作建议:可以制作一份《岗位调整合理性审核单》,将前述四项内容详细列出,各方签字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发生争议时作为参考依据。

步骤4:发书面通知,内容要“全”、送达要“实”

达成共识并经过合理判断,务必发送正式的书面文件——不能仅以微信信息或口头方式进行,否则员工若声称未收到或对内容不清楚,公司仍然会束手无策。

通知里要包含5个关键信息,缺一不可:

1.调岗原因(需客观,别写“员工不服从管理所以调岗”);

该职位的详细信息包括职位名称、具体的工作任务、薪酬待遇、办公地点以及开始工作的日期,这些内容都需要了解清楚。

对调动岗位持有不同看法时,务必于三天内提交书面意见,以防员工延误回复

岗前辅导:例如“新职位设有为期三日的入职引导”,彰显公司的周全考量;

签字区域:要求职员签署表明已接收并理解公告事项,倘若职员拒绝签署,则通过EMS寄送,信封需标明“XX职员调岗公告”,同时保存快递凭证和签收凭证,以此证实已成功派送。

步骤5:调岗后跟踪履行,避免“调完就不管”

部分公司误以为仅发布指令、人员到场即宣告任务达成,然而员工进入新职位后抱怨缺乏指导、难以开展工作,随后数日便以无法胜任为由向单位提出诉讼。

调岗后的履行跟踪,是避免后续纠纷的“收尾关键”:

实施岗前指导:依据新职位的操作标准,组织学习并备案,包括学习资料、时间长度、人员出席记录,以此表明公司已给予充分协助。

调整职务后七天,要主动和工作人员交流,了解其融入新职位的情况,询问“新的工作任务安排能否适应?需要提供哪些支持?”,并且要把交流内容记录下来;一个月之后,还要再次主动和工作人员交谈,询问其对新职位的适应程度,并探询“新的工作流程是否能够掌握?需要哪些协助?”,同时做好交流内容的登记工作。

核实员工能力:假如工作人员能够顺利执行任务,需请其签署表明已适应新职位的文件;倘若其确实无法胜任,则应依照法律规定关于不胜任工作的程序进行操作,先实施培训或调换岗位,只有当情况依旧没有改善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要立刻解雇。

3个调岗“避坑指南”,一犯就可能赔!

不要进行“非正式工作调动”:某信息技术企业通过口头方式将一名测试人员更换为客服职位,该职员拒绝前往新岗位,公司随即解除了劳动合同,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被认定为“非法终止”,需向员工支付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不要随意减少薪水:某电商平台在调整岗位时将运营人员的薪资从九千元降至七千元,事先并未达成一致,员工提起申诉后,公司不仅需要补足差额,还额外支付了两个月的工资。

不可忽视区域适宜性原则,某生产单位将市内质检人员调往五十公里外的制造基地,未发放交通补偿,职员未予认可,机构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结果支付了二倍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想说

调整工作安排并非仅由公司单方面决定,亦非个人可随意否决,关键在于具备依据、愿意沟通且符合情理。公司若能遵循五个环节洪梅镇律师,可降低百分之八十的劳动争议;个人亦可参照这五点审视调动是否合规——倘若单位缺少沟通环节、不顾及合理性,即便出具正式文件,个人仍可拒绝并向劳动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面对棘手情形,例如公司迫使更换职位或减少报酬,应当首先整理相关材料,包括雇佣合同、沟通凭证以及调任通告,在需要时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或律师洪梅寻求指导,依照法规保障自身利益更为妥当。

本材料所有实例均为编造,旨在警示工作相关风险;实际操作时,必须参照《劳动合同法》及地域性法规,公司宜在人力资源部门或洪梅律师协助下实施。

洪梅 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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