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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委联合印发方案开展试点,北京金融监管局积极落实相关部署

时间:2025-08-28 23:4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洪梅律师获悉

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的“五项重大任务”,助力科技创新企业与文化行业进步,优化知识产权相关金融支持,2025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共同发布《知识产权金融环境整体测试方案》,选定北京市、上海市等八个地区进行知识产权金融环境整体测试。北京金融监管局立即行动起来,利用北京创新活力强、知识产权金融进步快等特点,积极联系、密切配合,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在北京市的实施计划。

为推进综合试点实施,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管理局及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共同拟定《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行动方案》,针对登记、评估、处置、补偿等核心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推出一系列富有创新性与探索性的特色措施。准备挑选一些在知识产权金融方面根基扎实、前景广阔、态度热忱的金融机构和区域进行先行先试。相关安排涵盖:

解决申请不便的难题,增强实体场所服务效能,借助银行网点、知识产权专门受理场所等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融资专门服务窗口,集中处理知识产权作为抵押品的登记手续、资金筹措建议等事务;公布知识产权抵押登记使用说明;促进版权作为抵押品的登记流程简化;迅速构建网络版权抵押登记系统、版权抵押登记公开信息平台,减少办理所需时间。

针对价值判断存在困难的情况,提倡商业银行对金额低于千万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采取企业内部评定或银企商议办法来确认其价值,同时容许符合标准的机构拓宽内部评定业务范畴;促使相关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价值评定领域给予数据资料、分析工具及系统平台方面的援助;尝试构建北京地区的知识产权价值评定智能系统及行业评定文献;鼓励具备条件的金融组织研究以知识产权综合分析取代价值评定的方案。

着重改进金融组织业务流程,明确金融组织拟定知识产权金融事务准则与运营章程;倡导扩展信贷周期,提升中长期信贷占比;倡导将动植物新品种权、数据权益、地理标志、认证商标、集成电路版图设计等归入可抵押知识产权类别;倡导为战略新兴行业、尖端行业、前瞻行业、高精尖行业开发知识产权金融方案;尝试构建北京区域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品牌;倡导银行机构在既有业绩评估体系里加入知识产权金融维度、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比重或出台专门的知识产权金融业绩评估规范,研讨设立直通基层信贷员的专项奖励方案;指导具备条件的银行机构探索成立审慎免责迅速核准及跨部门协同参与的未免责情形申诉体系。建议各金融机构将知识资产保险状况当作判定公司信贷便利程度的一个考量因素。

针对处理困难的情况,完善知识产权流转体系,发展专业处理站点,运用知识产权服务组织的能力,增加知识产权流转的频繁程度,推动知识产权流转平台开设专门处理转让和质押的栏目;促进金融单位与知识产权流转中心联手。

针对合作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需要整合市区两级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政策,并不断改进政策落实的方式;要增强知识产权与金融领域的合作,尝试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团体,推行“共同借贷、共同保险、共同承担”的模式,汇聚行业资源支持核心技术的转化和优秀企业的成长;同时,要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区提供重点产业的专题信息库、专利转化示范企业培育名录以及知识产权企业推荐名单。

接下来,北京金融监管局将联合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市版权局,对试点单位与试点区域实施清单式管理,强化日常考核与淘汰机制。支持试点单位与试点区域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和开拓新方法。借助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这一平台,强化组织间的协作配合,时常举行经验分享和成功案例的介绍,公布各项工作的实际进展,旨在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品质和效率,着力促成科技、产业、资本三者间的健康互动,为新型生产力的进步提供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等7部门

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金发〔2025〕2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完全贯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发布〈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计划〉的联合文件》(金发〔2025〕10号)精神,确保试点顺利实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共同拟定《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实施计划》,经市政府批准东莞洪梅律师,现予以公布,请严格实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版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2025年7月7日

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行动方案

为全面执行中央关于迅速增强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实力的指示,依照中央金融会议关于实施“五大关键任务”的指示精神,依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知识产权金融环境整体试点计划》(简称《计划》)的安排,现就逐步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环境整体试点工作,拟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全面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关键安排,积极运用金融手段助力北京科技创新与文化进步,推动知识产权实现有效转化和利用,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和实际效果。落实《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核心任务,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年度累计发放金额、年度新增融资主体数量稳步增加,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融资服务效率显著提高,综合融资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具有北京特色的知识产权金融运作体系、产品架构、服务方式以及专业人才库。

到2027年,将基本建成一个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具备便捷高效的服务,畅通的信息共享,以及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试验区域,突出北京创新特点,确保体系运行顺畅高效,最终实现知识产权、产业、金融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具体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理便捷高效

全面推动质押登记手续简化。引导北京地区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全部环节电子化网络化办理。增强线下服务便捷性,借助商业银行服务网点、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场所等平台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综合服务点,集中处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咨询等事务。公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实施方法。主动联络国家版权局,促使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设立版权质押快速办理通道,迅速构建线上版权质押申请系统、版权质押公示信息平台,改进申请手续,压缩处理时间。(负责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北京金融监管局)

推动知识产权相关资讯公开透明。引导金融机构有效运用版权质押登记公开系统,协助健全版权质押登记流程。借助商标权与专利权质押登记资讯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综合登记平台对接联动,有助于提高企业动产融资的便利程度。请金融机构借助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或中国及多国专利查询系统,或中国版权登记查询服务平台,以及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来检索知识产权归属情况,或许可应用状况,或交易过户信息等必要的数据资料。(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北京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二)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

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内部审核工作,引导商业银行依据《专利评估指引》这类知识资产价值评定国家标准,运用智能评估工具,参考外部统一评估报告,构建各自机构的知识产权价值内部审核机制,对于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允许通过内部审核或银企商议方式来评定资产价值。依照“一边实施、一边改进、一边归纳”的思路,调整评估方式、衡量标准、相关参数,同时有计划地扩展机构内部考核的覆盖层面。承担此项任务的部门包括北京金融管理机构、都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市版权管理机构。

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体系规范化工作。引导相关协会团体或专门机构,针对北京情况,制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价值评定标准或准则。促使政府职能部门,在知识产权价值评定领域,给予信息、方法及平台辅助,尝试构建北京地域知识产权价值评定智能方法及行业评定文献,协助金融机构增强内部评定水平。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组织运用法律、技术等专业知识,协助商业银行构建知识产权内部评价机制,给予专业支持。允许具备条件的金融组织尝试以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评定取代资产价值判断。支持成立知识产权评估单位优选名单、知识产权金融指导人才库,让专业组织及专家能力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中充分体现。承担职责的部门包括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

改进银行内部安全体系,引导银行拟定针对知识产权金融的专项办法和治理规范,支持借助科技银行、文化银行或成立知识产权金融专门部门来宣传知识产权金融项目,构建业务审批简化流程,并给予内部资金调配价格上的好处。推动银行简化审批流程,灵活运用专项贷款指标和不良资产处理空间等监管措施,同时增设专项贷款指标、风险评价流程、责任豁免条款和业绩评估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尝试构建责任豁免即时判定流程,以及由多个部门协作的未免责情形复核程序。引导银行机构在既有业绩评估体系中增加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项目,或者提升该领域在考核中的比重,亦或单独出台针对知识产权金融的业绩评估规范,探讨构建直接对接基层信贷工作者的个人激励方案,同时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领域的人才培养与支持体系。(责任单位:北京金融监管局)

增加知识产权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支持商业银行结合多种方式,比如小额信用贷款、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的贷款、创新积分贷款等,来帮助初创阶段的科技公司和文化创意企业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同时要确保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能够顺利对接。支持金融机构设计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的线上线下一体化金融服务,适当增加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的授信期限,提升长期信贷的占比,有效运用“无需偿还即可继续获得贷款”的机制。推动保险公司为知识产权创新者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计划,广泛开展与知识产权实施应用、海外法律保护相关的保险服务。建议银行机构将企业知识产权投保状况作为评估融资便利程度的重要指标。寻求建立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属标识,全面汇集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产品与服务资源,达成行业整体呈现、宣导及扩散目标。(责任主体:北京金融监管机构、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市版权管理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机构、市金融管理机构)

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及模式创新。提倡商业银行依据不同知识产权进行组合式质押融资。提倡商业银行拓展知识产权质押物的种类,依据北京市知识产权的分布和产业特色,着重研究将动植物新品种权、数据权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的系列。着力研发有助于知识产权转移和交易的金融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金融产品,借助资本市场途径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引导信托机构推行知识产权信托业务,尝试为知识产权提供权益维护、法律保护、代际继承、公益援助等全方位服务,达成知识产权安全存储和成果转化收益的优化管理目标。承担职责的机构包括北京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北京证监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管理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促进知识产权融资助力产业升级。引导金融单位增强对核心战略、关键范畴、重要步骤及受制环节尖端科技研发的资金援助,设计面向新兴战略行业、尖端科技领域、前瞻性行业、精密高端产业的知识产权融资方案,提供个性化金融配套。承担职责的机构包括北京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金融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要盘活信贷资源,应鼓励商业银行充分利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提供的绿色通道服务,该中心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转让开辟了便捷途径,并且政策规定三年内对这类业务免除所有相关费用,商业银行可通过此平台直接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转让,或转让其收益权。相关责任单位包括北京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和市版权局。

(四)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制

要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职能。促使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版权贸易基地(交易中心)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为商业银行在产品构思、模式改进、企业银行互动、抵押物甄选监管、权益风险防范等环节给予专业支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用法律及专业技术优势,协助银行和保险公司评估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承担职责的部门包括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增强知识产权流转的频繁程度。各知识产权服务载体及交易组织、版权流转核心区(中心)在知识产权价值衡量、风险核算、让渡流转、质押处置等环节发挥作用。待知识产权流转领域日渐完善,可研究知识产权权利确认在信托、投资等资产管理工具中的实施可能,将参与流转的实体扩展到资产管理工具。(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北京金融监管局)

促进专业平台的建设进程。建议知识产权交易相关平台及机构、版权流转核心区域等设立专门处理知识产权抵押的板块。研究运用企业提前支付专利年费等手段,防止专利权因未缴年费而终止使用。促进金融机构同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发掘知识产权处理、交易的最佳路径和实用方案,运用公开竞拍、中介机构代管等手段,将临时性处理转变为长期性知识产权管理,倡导成立知识产权质押物代管、运作的组织。

(五)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协作机制

改进风险承担和补偿的制度。整合提升市与区两个层级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费用减免、风险补救及风险共担等配套措施,不断改善政策执行方法,增强公司的好评度和实际利益,激发金融单位的工作热情。提倡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合作团体,针对新兴科技产业或涉及金额高、周期长、风险系数大的项目,研究推行联合放贷、集体投保、风险共担的运作模式,汇聚行业资源促进核心技术的市场应用和领先企业的成长发展。(负责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版权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各区行政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提升数据互通与金融支持力度。借助本市政务数据互通体系及平台、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逐步实现市场监督、税务管理、知识产权事务和金融支持等领域的信息、数据相互连接。着力推动数据价值挖掘,借助信息互通机制提供知识产权抵押借款的线上操作途径,尝试构建包含企业融资诉求公布、担保协议备案、担保物情形了解等功能的集成化服务站点。(责任方: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管理局、各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要全面推行银企交流机制。需改进知识产权企业优选名单,促使相关机构及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重点行业专题资料库、专利转化示范企业成长档案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企业优选名单等资讯。借助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园区支持、北京畅融项目、知识产权推广活动周、知识产权专题讨论及展示会等互动平台,强化对科技创新公司、文化创作企业的政策宣讲和扶持举措。利用举办产业链优化与效能提升的银企洽谈会等形式,促进核心产业的知识产权金融强化。支持拥有较多知识产权的科技与文化公司借助知识产权金融推动自身进步,增强知识产权成效的转换水平。 (负责机构: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试点工作机制

北京市政府提供了统筹协调的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负责组织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洪梅镇律师,定期讨论并公布试点进展,促进各方加强沟通协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具备相应条件且积极申请的区,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向市知识产权局及市版权局提出区级试点申请,制定完备的工作方案,并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责任目标管理。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及单位,包括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市出版版权协会等,需强化对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群体的工作指导、实践分享及实例宣传。

(二)强化金融机构试点管理和审慎监管

挑选出那些既有意愿又有能力还具备相应条件的金融机构,鼓励它们去申请参与整体试验项目,并且要严格做好日常工作的评估以及淘汰机制的管理。指导这些金融机构们建立起行业间的合作机制,大家一起来商量讨论,共同促进各项关键工作的完成。把知识产权金融的监测分析制度给健全起来,把所有不同类型的创新试验项目都归入数据监测的范围,以此来扩充知识产权金融的深度和广度,并且要提升数据层面的分析以及风险层面的监控。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倡导并促进创新活动,在严谨审慎前提下,给予各机构试验项目必要容错空间。针对优秀实践及政策推行中遇到的障碍,应即刻向北京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进行汇报。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着力扩大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单位及社会民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的了解程度。针对那些在试点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展现突出能力的组织成员和独立个体,要在经验交流分享或者先进典型评选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奖励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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