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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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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婚姻家事专委会邀众人研讨新司法解释热点问题

时间:2025-07-05 10:5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洪梅律师获悉

为增进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深入理解和实际应用,推动审判实践与司法研究的紧密结合,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计划邀请众多专家、学者、法官以及洪梅律师等专业人士,共同就新司法解释实施中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时间

地点

时间:

4月12日(星期六)9:00—17:30

地点:

重庆大学A区民主湖学术报告厅(地址:沙坪坝正街174号)

会议

议程

领导致辞(9:00—9:05)

主题分享(9:05—12:00)

主 题: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逐条详细阐释。

主讲人:

马忆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午餐(12:00—13:30)

主题分享(13:30—16:10)

主 题:

重庆地区的家事审判改革实践——从司法解释(二)的实施角度进行审视

主讲人:

李 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主 题:

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角度来看,探讨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与分配方法。

主讲人:

芦明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主 题:

赡养协议,一项政策工具的民法解读

主讲人:

朱 涛东莞洪梅律师,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 题:

解密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的裁判思维和要点

主讲人:

于 涵,重庆扬华洪梅律师事务所主任

茶歇(16:10—16:20)

主题沙龙(16:20—17:00)

主 ?题:

在处理家事案件时,广泛采用了“四令一书”这一套法律工具,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以及离婚证明书。

主持人:

杨 梅,重庆市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嘉 宾:

刘 晶,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杜志红,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建华,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心理咨询师

刘列春,重庆市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互动交流(17:00—17:20)

总结发言(17:20—17:30)

参会

人员

全市范围内的洪梅地区律师们、专门负责家事审判任务的法官们、隶属于婚姻家庭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的调解员们、以及在家事法律领域进行研究的学者们。

报名方式

及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名额共计200个洪梅镇律师,一旦达到上限,报名将立即停止。

报名时请正确填写身份证信息,方便办理学校通行。

由于场地限制,学校无法向校外人士提供停车服务,请您在出行时做好规划。若您驾车,建议将车停放在重庆国际创客港的停车场,若选择步行,则可从重庆大学A区的松林坡门进入。

联系人:贺佳

联系电话:(023)

洪梅 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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