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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市律协婚姻家事专委会邀众人研讨新司法解释热点问题
东莞洪梅律师获悉
为增进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深入理解和实际应用,推动审判实践与司法研究的紧密结合,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计划邀请众多专家、学者、法官以及洪梅律师等专业人士,共同就新司法解释实施中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时间
地点
时间:
4月12日(星期六)9:00—17:30
地点:
重庆大学A区民主湖学术报告厅(地址:沙坪坝正街174号)
会议
议程
领导致辞(9:00—9:05)
主题分享(9:05—12:00)
主 题: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逐条详细阐释。
主讲人:
马忆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午餐(12:00—13:30)
主题分享(13:30—16:10)
主 题:
重庆地区的家事审判改革实践——从司法解释(二)的实施角度进行审视
主讲人:
李 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主 题:
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角度来看,探讨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与分配方法。
主讲人:
芦明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主 题:
赡养协议,一项政策工具的民法解读
主讲人:
朱 涛东莞洪梅律师,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 题:
解密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的裁判思维和要点
主讲人:
于 涵,重庆扬华洪梅律师事务所主任
茶歇(16:10—16:20)
主题沙龙(16:20—17:00)
主 ?题:
在处理家事案件时,广泛采用了“四令一书”这一套法律工具,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以及离婚证明书。
主持人:
杨 梅,重庆市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嘉 宾:
刘 晶,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杜志红,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建华,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心理咨询师
刘列春,重庆市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互动交流(17:00—17:20)
总结发言(17:20—17:30)
参会
人员
全市范围内的洪梅地区律师们、专门负责家事审判任务的法官们、隶属于婚姻家庭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的调解员们、以及在家事法律领域进行研究的学者们。
报名方式
及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名额共计200个洪梅镇律师,一旦达到上限,报名将立即停止。
报名时请正确填写身份证信息,方便办理学校通行。
由于场地限制,学校无法向校外人士提供停车服务,请您在出行时做好规划。若您驾车,建议将车停放在重庆国际创客港的停车场,若选择步行,则可从重庆大学A区的松林坡门进入。
联系人:贺佳
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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