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酒后与好友动手,伤了感情又伤钱

时间:2024-01-19  【转载】

2023年7月14日晚,某烧烤店门口,苏某与刘某在吃饭时因争论债务问题发生口角,后刘某用手机砸伤苏某左眼部。事发后,双方均报警处理。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苏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公安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整的处罚。苏某因眼睑裂伤入院治疗,共住院49天,医疗费花费共计14340.12元,并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刘某表示其与苏某是多年好友,只是席间想起苏某还欠自己500元,双方因此争吵起来。又因两人都喝了不少酒,一时没有控制情绪便动起手来,我就用手机打了原告一下。事后已向原告道歉,也经过村委会进行了调解,我已经赔偿了原告部分钱款。我打了原告是事实,但我打他是因为他少我500元。因为此事,我也受到了行政处罚。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刘某赔偿苏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9306.81元。

饮酒需适量,切勿在酒后与人发生争执,冲突下难以控制个人行为,不仅会造成身心上的损伤、经济上的损失,像本案中,多年的好友感情也难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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