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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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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吗
时间:2023-06-05 【转载】
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事项主要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