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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时间:2023-03-19  【转载】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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