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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被告人传播淫秽物品领刑

时间:2023-02-23  【转载】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被告人吴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至9月,被告人吴某某在家中通过QQ即时通讯软件向QQ好友传播淫秽视频和淫秽图片,被告人吴某某共传播淫秽视频1942个,传播淫秽照片516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使用即时通讯工具QQ传播淫秽视频、图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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