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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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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多久执行对方不执行生效的
时间:2023-02-11 【转载】
劳动仲裁后执行时间一般是两年内。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二年时间内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纪律;
9.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