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洪梅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业务范围
经典案例
人才招聘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民事婚姻案例
企业位置
对于拘留一般由相关公安机关去进行执行。在执行的时候,应该带着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同时向被拘留人出示。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面,进行盖章或者是签字。如果是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就需要通知被拘留人,所在的当地公安机关,被拘留人的所在公安机关也需要积极去进行配合。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