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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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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2-09-16  【转载】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双方当事人不能关于这个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如果人民法院能够认定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状况之下,将会判决离婚,当然也是需要选准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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