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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兔唇男婴被父亲外公遗弃荒野 两人涉故意杀人被批捕
法制网记者马超
刚出生的男婴,因为患有唇腭裂,被亲生父亲和外公遗弃到荒野的田埂旁,直到两天半后,才被路过的村民发现。
近日,孩子的父亲赵某和外公金某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双双被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批捕。
当检察官在看守所里见到赵某和金某时,他们都连说“后悔”,而他们法制意识的淡薄也着实令人唏嘘。
如果知道有救助基金
说什么也不会丢孩子
当男婴的父亲赵某听说,检察院将以“故意杀人罪”对他批准逮捕,这个小伙子瞬间就崩溃了。“如果曾经有一个人告诉我们,可以申请唇腭裂救助基金,我一定不会丢掉儿子。”
赵某说,妻子怀孕7个月的时候,做B超查出孩子患有唇腭裂,当时想把孩子打掉,可是“人生地不熟,也不敢轻易相信医生的判断”。跑了多家医院,拖过了孩子引产的最佳时机。医生们都不同意做手术了,他们只能硬着头皮把孩子生下来。
2016年5月6日晚上9点多,孩子出生了,孩子的样貌让赵某吓得坐在走廊上半天没说一句话。赵某和妻子都长得很清秀,虽然知道唇腭裂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可儿子病情之严重,还是让他感到窒息。
赵某说,从查出孩子有问题,他们就一直在寻求解决办法。但自始至终没有人告诉他们,如果想要引产应该怎么办,如果孩子生下来有问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帮助治疗。
此外,因为结婚、给母亲治病,赵某已经债台高筑,他最恐惧的不是孩子的病,而是治疗费用会成为压垮这个家庭。
如果亲家公在的话
就不会卷进这件事
当听到检察官说自己涉嫌故意杀人时,孩子的外公金某有些接受不了。他觉得,自己只是丢了自己的外孙,算不上杀人。
金某不识字,案卷全部要检察官照着读一遍给他听。他不会写字,每次签名,他都问“能不能只按手印”。
在金某的观念里,丢掉一个外孙,是他们的“家事”,作为孩子的血亲,有权利处置这个孩子的去留。
整个过程中,金某用他晦涩的方言反复念叨自己很后悔,但却是在后悔“如果当时亲家公(孩子的爷爷)在场,我说什么也不会卷进这件事,去丢孩子的,就不会是我。”
在偏僻场所孩子遗弃
客观上希望孩子死亡
赵某和金某都有些理解不了,同样是“丢孩子”,一年全国要发生好多起,为什么他们就成了故意杀人了?
负责办理该案的检察官韦玉茹表示,在该案中,被害人是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极其脆弱,对父母抚养和照顾的依赖程度达到最高点。赵某本负有将被害人妥善抚养义务,但其拒绝抚养,而把婴儿扔在非常偏僻的场所,这种场所的特性决定了婴儿难以被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很容易饿死或冻死,存在极高的紧迫死亡危险。
此外,赵某用草盖住孩子的行为,潜意识里就不希望孩子被人发现,及时救助。父母明知这种行为存在足以导致婴儿死亡的危险,却一手制造了这种危险,客观上足以表明他们遗弃行为并不仅仅是拒绝抚养孩子,而是希望或者放任孩子在室外死亡,故涉嫌故意杀人。
韦玉茹表示,很多遗弃孩子的人文化程度并不高,对法律一知半解或干脆就是法盲,他们很难准确判断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很多遗弃者大都知道如果将孩子遗弃在繁华地区、医院、派出所外,被抓住的几率很高,所以,为了不被发现,他们往往选择人烟稀少的偏僻地区,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很可能因此而触犯“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