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治资讯>>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合同成立生效是什么时候

时间:2020-11-30  【转载】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迟延。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这就是说,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由于其他原因(如由于邮政部门传递信件迟延)而导致承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则承诺应视为有效,承诺生效时间按承诺通知实际到达要约人的时间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