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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远赴千里监狱开庭 成功调解离婚纠纷
时间:2019-03-25 【转载】
丈夫因罪获刑,异地妻子诉请离婚。近日,安乡法院法官远赴千里到福建某监狱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最终通过调解原、被告和平分手。
原告任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于2013年7月在安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结婚以来,被告一直在外打工,原告独自在娘家居住抚养孩子。直到2016年,任某才从李某弟弟口中得知,李某因诈骗罪被福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由于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日渐淡泊,故原告任某诉请离婚。
因李某正在福建某监狱服刑,不能参与庭审,而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涉及当事人的重要权益,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为了保证李某的诉权,承办法官将法庭开到千里之外的福建某监狱。
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安抚李某的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李某说明其妻一人独自抚养女儿的艰辛。在承办法官的安抚下,李某表示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并对妻子提出离婚表示同意,只希望妻子能将女儿抚养长大教育成才。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后承办法官还劝解李某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与家人相聚,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原告任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于2013年7月在安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结婚以来,被告一直在外打工,原告独自在娘家居住抚养孩子。直到2016年,任某才从李某弟弟口中得知,李某因诈骗罪被福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由于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日渐淡泊,故原告任某诉请离婚。
因李某正在福建某监狱服刑,不能参与庭审,而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涉及当事人的重要权益,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为了保证李某的诉权,承办法官将法庭开到千里之外的福建某监狱。
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安抚李某的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李某说明其妻一人独自抚养女儿的艰辛。在承办法官的安抚下,李某表示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并对妻子提出离婚表示同意,只希望妻子能将女儿抚养长大教育成才。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后承办法官还劝解李某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与家人相聚,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来源:安乡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