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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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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了居间方还可不可以收中介费
时间:2018-10-28 【转载】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收取服务报酬的标准是居间人促成合同的订立,订立合同后如果合同解除是由于居间人过错造成的,不能收取居间报酬。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