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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恶意透支拒归还,以身试法悔不该
王某某,泰州市姜堰人,自由职业,有着完整的家庭,日子过得尚可。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王某某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姜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姜堰支行等多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6张,在深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随意消费刷卡透支。在满足自己消费欲望后,王某某已经累计透支数额高达11万余元。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某仍无归还所欠账单的迹象。发卡银行察觉后多次催收,在超过3个月的期限后,王某某仍未还款,并变更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发卡银行遂报警。至本案案发,王某某才知其已经触犯了法律。
2014年5月8日,姜堰法院依法对王某某犯信用卡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考虑到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退出大部分赃款,最终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听到判决结果的王某某顿时陶陶大哭,痛悔不已。
【案后思考】近年来信用卡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且涉案数额越来越大,如何减少和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笔者认为,发卡银行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信,是防止案件频发的关键;加强对用卡人的法制教育,是杜绝案件发生的根本;引导用卡人理性消费,是预防案件发生的重点。